《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总体规划(2015
《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总体规划(2015
三门峡湖滨区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现将《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总体规划(2015—2030)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至11月15日(共30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李振江
0398—2***515 jkxczb@163.com
陈 凯 0398—2***578 hbqjsj@163.com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目标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村镇体系规划3
第三章 集镇性质和规模5
第四章 集镇用地布局规划5
第五章 综合交通规划6
第六章 给排水工程规划6
第七章 电力通信工程规划7
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8
第九章 环境卫生及绿化规划8
第十章 消防规划9
第十一章综合防灾规划9
第十二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0
第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10
第十四章 附则1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实现交口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促进合理有序的城乡建设,完善乡域基础设施和城乡功能,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范,结合三门峡市和交口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建规2005146号文)
4、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
7、《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8、《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
9、《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 ()》
10、《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1、《三门峡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
12、《三门峡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
13、《湖滨区交口乡总体规划(2007—2020)》
14、《交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5、《三门市交口乡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2012—2020)》
16、《三门市交口乡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2012—2020)》
17、交口乡2010—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8、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1、对交口乡的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合理评估,确定规划期内的社会发展目标;
2、合理确定集镇的发展性质与规模;
3、集镇规划要具有合理性;
4、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6、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因势利导开展经济建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宏观区域发展,城乡统筹的原则;
2、可持续发展原则;
3、“以人为本”原则;
4、产业集聚和节约的土地原则;
5、生态优先,减少污染的原则;
6、优化布局,突出特色原则;
7、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原则;
8、超前引导,弹性原则。
第五条 总体发展目标
将交口乡建设成为村镇协调发展、经济繁荣、社会文明、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特色小城镇。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
远期:2020—2030年
第七条 规划范围
乡域规划范围:东与陕县张茅乡相接,西与陕县西张村镇、湖滨区崖底街道毗邻,南与陕县菜园乡接壤,北与磁钟乡为邻。
乡域总面积42.2平方公里。
集镇规划区范围:东邻卢家店超限站,西至野鹿大桥,南接陕县菜园乡,北依310国道。
规划用地范围941.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55.58公顷。
第八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交口集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及乡域村镇发展与建设方向的指导性文件,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九条 文本中“黑体带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 村镇体系规划第十条 人口预测
最终确定:
近期2020年规划人口为36600人;
远期2030年规划人口为38800人。
第十一条 村镇等级结构
规划将交口乡划分为三级结构,即中心集镇、中心村、基层村
个中心集镇(含6个行政村〉,两个中心村,4个基层村,呈124分布,以交口集镇为龙头,确定富村、卢家店为中心村。
交口集镇:包括交口、朱家沟、侯家沟、杨家沟、北梁、南梁村6个行政村,为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建设以工业、商贸为主导,适宜人居的现代化集镇。
中心村:包括富村、卢家店村,为乡域经济、文化次中心,其中富村以发展高效农作物和林、果、菜种植主导产业,卢家店以综合经济商贸为主。
基层村:野鹿村、侯桥、晁家庄、马家店村4个行政村,为乡域经济、文化次中心,以发展高效农业与传统农业种植为主导产业。
第十二条 经济分区规划
本规划将交口乡划分为三大经济区,分别为中部综合经济区、西部种植经济区和东部农业商贸区。
1、中部综合经济区
包括交口村和野鹿、侯桥、卢家店、朱家沟、侯家沟、杨家沟、北梁、南梁9个行政村,以发展工业及商业贸易为主导产业,附带交通运输、高效农业、蔬菜种植和畜牧养殖业。
2、西部种植经济区
包括富村和晁家庄村,以林、果、菜种植为主导产业,附带农业和畜牧养殖业。
3、东部农业商贸区
为马家店村,东部地区着重发展农业商贸和服务业,,西部地区发展高效农作物和蔬菜种植为主导产业,附带交通运输和饮食服务业。
第十三条 交通规划
交口乡内部的道路等级,按照其性质和功能按三级布置:
一级路为310国道、三洛公路和环乡公路。
310国道红线控制宽度为40米,三洛公路和环乡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40米、20米,二级路路面宽为8米,三级路路面宽为6米。
第十四条 供电规划
规划将位于工业聚集区内的110KV交口变电站进行扩容,使其主变容量由1*40MVA扩容至2*40MVA,以满足全乡的用电需求。
第十五条 水利、防洪规划
大力修建水库灌渠、机井等水利设施,搞好微集水工程,增加耕地有效灌溉面积。
争取到2030年,全乡有效灌溉面积达12000亩。
在重点地段修建护坡、挡土墙,保护山区植被,防洪与涵养水土并重。
重点对涧河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护砌治理。
第十六条 邮电通讯规划
至规划期末2030年,确定交换机容量达到7500门,电话普及率达到20部/百人以上。
保证全乡所有村庄、公路沿线旅游景点移动信号100%覆盖的同时,提高信号质量。
第十七条 科技教育规划
乡政府所在地要建立专门的科技活动中心,各行政村要建立相应的科技文化活动室。
加强乡镇中心校建设,重视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建设。
第十八条 文化体育规划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集镇建设总体规划。
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规划
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全乡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规划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依据《三门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提出的大气、水体、声环境保护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河流水系的综合治理,对大气环境、工业废水、环境噪声和固体废物进行治理,搞好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第二十一条 社会福利措施
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建设工作,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第二十二条 空间管制规划
将全乡土地及空间资源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
1、禁建区:乡域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防护绿地、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保护区等。
2、限建区:原有的村庄和工业企业建设用地(指搬迁、合并后不存在的村庄和工业企业)、乡镇发展备用地等。
3、适建区:规划集镇建设用地、独立工矿区、村庄建设用地等。
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做好乡域内引黄灌渠水体防护工作,在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淋滤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确保水体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滥采;
规划工业区尽量不占用耕地,其创造的工业产值应高于该地块的农业产值;加强对土地污染源的治理,减少对土地的污染。
第二十四条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在乡辖区内的名胜古迹有孔庙、玉皇庙、万寿宫。
以孔庙、玉皇庙、万寿宫围墙以外10—20米划定文物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50—200米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不得进行新建工程或对原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工程。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要保护文物本身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
第三章 集镇性质和规模第二十五条 集镇性质
三门峡市的东大门,承接城区的产业转移和人口转移,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工业生产为主导,附带商业贸易及髙效农业的城市卫星镇。
第二十六条 人口规模
集镇近期2020年人口为:29700人;
集镇远期2030年人口为:30人。
第二十七条 用地规模
近期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573.62公顷,人均用地193.14平方米;
远期2030年:建设用地面积682.58公顷,人均用地200.75平方米。
第四章 集镇用地布局规划第二十八条 发展方向
集镇建设用地顺应涧河及交通主干道发展,北依山势,向东、西、南三个方向,呈“T”字形发展。
第二十九条 用地布局
集镇整体由两大部分组成,分别为北部综合区和南部工业区。
北部综合区:为集行政、文化、商贸生活居住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心集镇,根据生产需要在其东部布置以仓储物流、农副产品加工和交易为主的物流商贸区。
南部工业基地:为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建材、和铝精深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聚集区,重点安排大、中型工业项目,结合周边原有村庄布置公建、商业、居住等配套设施。
第三十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集镇中部和南部,用地规模为93.35公顷。
禁止在集镇内建设高层住宅,尤其是沿山口河、青龙涧河两岸及规划的核心景观区内禁止建设高层住宅,影响沿河及整个集镇的景观,另外考虑到消防安全、供水等相关问题,建议集镇内二类居住用地应以多层住宅为主,可建设少量的高层住宅,但建筑高度以不超过35米为宜。
第三十一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将公共建筑用地分为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医院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养老院用地六大项规划,总用地面积10.3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52%。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2.84公顷;
文化设施用地面积0.88公顷;
保留原交口乡中学、交口乡小学、杨家沟小学,并对其进行改造提升和扩建。
规划在集镇南部新建小学一所;在集镇规划幼儿园,按标准配套完善幼教设施,以满足学龄前儿童受教育需要。
规划中小学用地面积4.55公顷。
医院用地:保留集镇卫生所,按标准对其改造扩建,规划医院用地面积0.19公顷。
医疗卫生用地:保留集镇北部中心卫生院及侯家沟、杨家沟、北梁村和南梁村卫生所,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0.41公顷。
养老院用地面积1.5公顷。
第三十二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69.1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12%。
第三十三条 工业用地规划
集镇规划工业用地将大力发展以机械制造为主导的相关产业需求,本次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56.1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7.52%。
第三十四条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35.7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23%。
第三十五条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市政公共设施用地面积3.1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46%。
第三十六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本次规划用地面积115.5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6.93%。
第三十七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用地面积99.2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54%。
第三十八条 发展备用地规划
规划发展备用地面积99.73公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 对外交通
310国道、三洛公路从集镇穿过,是集镇主要对外交通。
道路红线均为40米,道路断面为:40米=4+4+2+20+2+4+4。
第四十条 集镇内部交通
集镇道路由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组成,主干道红线宽30米、20米;次干道红线宽20米、15米,支路红线宽15米。
主干道 30米=3.5+1.5+20+1.5+3.5
20米=3.5+1.5+10+1.5+3.5
次干道 20米=3.5+1.5+10+1.5+3.5
15米=1.5+1.5+9+1.5+1.5
支路 15米=1.5+1.5+9+1.5+1.5
第四十一条 道路竖向设计
集镇地势总的坡向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道路交叉口中心点高程、道路坡度及排水方向见竖向设计图。
第四十二条 停车设施规划
规划在各个居住组团内设置停车设施,规划面积1.8ha。
第四十三条 道路红线控制
集镇规划和管理中应按规划所确定的红线宽度和位置,严格控制道路用地,任何建筑不得占压进路红线。
规划的道路红线应进行有效地控制,建筑红线应后退。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 用水量预测
给水规划日变化系数取1.3,则本次规划的用水量为:
近期(2020年),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预测为16500m³/d;
远期(2030年),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预测为19000m³/d。
第四十五条 水源保护
结合交口集镇的实际情况在自来水厂取水口和水库周围半径一百米的区域为一级水源保护区。
在自来水厂取水口和水库上游一千米、下游三百米的水域及其两岸为二级水源保护区。
第四十六条 给水水源及水质要求
集镇水源来自三门峡市中心城区文明路三水厂。
经常规处理后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七条 给水管网
给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布置形式。
第四十八条 排水体制
本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第四十九条 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
近期(2020年),规划区污水量为10150m³/d;
远期(2030年),规划区污水量为11700m³/d。
第五十条 污水系统规划
本次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位于青龙涧河南侧,亚能电厂西侧。
污水处理厂的规模:
处理规模:近期2020年为1万吨/天;远期2030年为1.2万吨/天。
用地规模:污水处理厂的用地规模为1.03公顷。
第五十一条 雨水系统规划
暴雨强度公式采用三门峡公式:
q=1046(1+1.251gP)/(t+4.62)0.661
雨水设计流量公式:
降水时间一一t
设计重现期:P=1年
地面径流系数:ψ=0.5
汇水面积(ha)___F
雨水由雨水管收集,按就近排放的原则排放,北部片区就近排入山口河,南部片区雨水就近排入青龙涧河。
第七章第五十二条 电力负荷预测
交口集镇远期电力负荷预测值为77MW,负荷密度达到11MW/km2。
第五十三条 电力设施
根据用电负荷预测,对现有交口变电站进行扩容,使其主变容量由I*40MVA扩容至2*40MVA。
集镇内11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架设专用线路走廊,集镇的中、低压架空电力线路同杆架设,集镇繁华地段采用埋地敷设电缆。
集镇内10KV电力线路铺设于东西道路北侧,南北道路东侧。
第五十四条 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在集镇南部侯家沟和北梁境内各规划电信支局一处,作为集镇电信服务中心,开展电信各项业务。
规划至2030年,交口集镇电话交换机总容量应达到7500门,市话普及率达20部/百人以上。
第八章 燃气供热工程规划第五十五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
整个集镇的燃气气源为三门峡市中裕燃气,为西气东输天然气。
(2)用气量预测
规划至2030年,预测交口集镇总用气量约为420万立方米/年。
(3)燃气管网规划
规划集镇采用集中供气,城市管网系统的布置主要采用高压、中压、低压三级管网系统。
燃气由高压输气管进入集镇燃气调压站,调压后送入中压管网,经调压站降至低压,送入低压管网,由低压管网分配入户。
燃气管网沿主要道路敷设,连接成网络状。
第五十六条 供热工程规划
(1)热源
规划交口镇区集中供热热源为陕县大唐热电厂,远期为法国电力集团。
(2)热负荷预测
至规划期末,热负荷预测总计约为73.55MW。
(3)供热管网规划
规划所有地块均可实现集中供热,城市供热干管以环状管网为主,局部采用支状供热干管沿线布置相应换热站,满足热力管进出线需要。
第八章第五十七条 规划目标
至2030年,污染物排放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集镇环境质量显著提高,达到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要求。
为实现集镇环境清洁、优美、安静和生态良性循环目标打下基础。
第五十八条 水环境规划
水系水质达到二级地表水标准水体,实现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地面水COD均值,至2020年小于14mg/L,至2030年小于14mg/L。
工业废水处理率至2020年大于80%,至2030年大于80%。
第五十九条 大气环境规划
大气环境质量至2030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至2020年小于0.2mg/m³,至2030年小于0.15mg/m³。
大气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至2020年达到0.025mg/m³,至2030年小于0.025㎎/m³。
第六十条 噪声环境规划
(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位小于50.5dB(A)。
(2)集镇交通干线噪声平均位小于69dB(A)。
(3)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0%。
(4)居民、文教区50——55dB(A),一类混合区55——60dB(A),二类混合区60——65dB(A),工业集中区65——7OdB(A)。
交通干线两侧70dB(A),夜间标准在日间基础上下降10dB(A)。
第六十一条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
至2030年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达到90%,综合利用率达到50%。
第九章第六十二条 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至2030年,共需环卫职工为75人,环卫机械车辆6辆。
规划公厕15座。
每座占地约80平方米。
垃圾中转站3座,占地面积250平方米。
垃圾桶和废物箱5座。
第六十三条 绿地规划
规划至2030年,公园绿地总面积24.47ha,防护绿地48.56ha,绿化覆盖率为50%。
第十章 消防规划第六十四条 消防队伍
规划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配备专用消防设备,协助专职消防队开展工作。
规划各社区设置消防水池。
储备消防水源,并相应设置消防车取水处,做为集中供水前的消防水源和储备水源。
第六十五条 消防站
消防站规划按报警5min能到达责任区边缘,将集镇现状客运站改造为消防站,占地面积4m2,位于交口工业园管委会南侧,按乡镇专职消防站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十六条 消防装备
规划消防站配备一台泡沫消防车,本规划按《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的要求配备消防装备。
第六十七条 消防水源
消防水源以人工水源为主,主要包括交口集镇给水管网和消防栓。
消火栓间距为120米,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0米,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米。
在商贸区重点建筑物和中心区提高消火栓密度。
消防水量根据人口规模,按同一时间1次火灾考虑,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考虑。
第六十八条 消防通道
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均应留出消防通道,车道按消防要求保持不小于4m×4m的要求,转弯半径不小于8米,间距不大于160m。
道路系统结合消防需要,尽量形成环线。
当建筑物沿街部分超过80m或总长超过220m时,应设穿过建筑的通道,尽端式消防道路设不小于15m×15m的回车场。
第六十九条 建筑防火
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三级。
三级耐火等级的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建筑的层数不应超过二层。
第七十条 消防布局
易燃、易爆、危险品工厂、仓库、贮罐等在村庄外围选择下风向和河流下游地带独立设置,与居住、医疗、教育、集市、娱乐等建筑物和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
第十一章第七十一条 抗震等级
根据国家地震基本烈度区划,交口乡按7度抗震设防。
第七十二条 指挥场所
规划在乡政府设置乡级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在接到临震预报后,统一指挥人员疏散、物资转移和救灾工作。
第七十三条 疏散通道和场地
规划确定的主环路、主干路、次干路作为避震疏散通道。
避震场地以学校、公园、广场等为主,应加以严格保护。
第七十四条 抗震设计
集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均须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标准设防。
原有的工程设施及建筑物,不符合抗震要求的。
须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
第七十五条 防洪标准
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确定集镇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第七十六条 防洪措施
防洪部门应有组织地对防洪河堤进行加固、整修,清除河堤障碍,使河道达到相应的防洪能力。
加强对原有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使其充分发挥排涝、抗洪作用。
第七十七条 地质灾害工程防治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应注意河堤、路堤、沟壑等斜坡体的稳定性,避免因开挖等人为工程扰动造成斜坡失稳,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第十二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第七十八条 保护原则
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尤其要注重濒临破坏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
第七十九条 保护内容
对集镇内的孔庙、万寿宫进行保护,结合当地历史文化,划定自然保护区。
第八十条 保护范围
以孔庙、万寿宫外10—20米划定文物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50—200米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第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第八十一条 居住用地
对集镇中部用地进行改造建设,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13.7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7.77%。
安排村民集中居住区,以建设二~三层住宅为主。
第八十二条 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1.5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8%。
保留原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
保留镇中心卫生所,保留原有文化站,在集镇南部规划一所小学。
第八十三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76.8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01%。
第八十四条 工业与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08.1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2.52%。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10.8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7%。
第八十五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57.1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4.54%。
第八十六条 广场与绿地用地
规划广场与绿地用地面积59.5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9.3%。
对集镇道路路面进行全面整修,铺设人行道砖,安装路灯,进行绿化、美化、亮化。
在集镇东西入口建设绿化游园。
第八十七条 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2.3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36%。
在主要道路两侧铺设雨、污水管网,对现有邮政、电信所进行改造、扩容。
建设垃圾转运站2座、垃圾收集点4座,公共厕所13座,设置垃圾桶及废物箱,完善环卫设施。
第十四章 附 则第八十八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册和附件三部分组成,附件包括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文本与图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九条 本规划自三门峡市介绍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湖滨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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